护照指南
照片规格
6个月内上半身正面免冠彩色照片,横向3.5cm,竖向4.5cm,面部尺寸为2.5~3.5cm
照片背景为白色
<标准照片、眼睛高度(最高3.2cm, 最低2.2cm)、居中、头部高度(最高、最低)、下巴>
- 照片质量
- 不得使用经过复印或Photoshop处理的照片。
- 照片不得折叠与损坏,不得使用表面不平整或劣质的相纸。
- 不得将快照或自拍的数码照片作为护照照片。 [黑白照、已损坏照片、肖像画照片、Photoshop处理后的照片]
- 面部比例
- 照片尺寸: 3.5cm(横向) x 4.5cm(竖向)
- 面部长度(头顶至下颌):2.5~3.5cm(长) [放大比例、缩小比例、上端裁剪、下端裁剪]
- 面部方向
面部朝向正前方 • 头部不得向一侧倾斜。[向左倾斜、向一侧倾斜、向上倾斜、向下倾斜]
- 肩线
上半身只照到肩膀,双肩要平齐。[无肩线、肩线被裁剪、侧面姿势、向一侧倾斜]
- 瞳孔
- 不得使用由灯光导致的红眼照片和配戴有色隐形眼镜的照片。
- 目光须直视前方。[闭眼、斜眼、红眼(red eye)、有色隐形眼镜]
- 表情
- 表情尽可能自然.
- 嘴自然闭上。[张嘴、笑、眨眼、皱眉]
- 眼镜
- 只有日常生活中也一直带眼镜的申请者可使用配带眼镜的照片。
- 不得配带有色眼镜。
- 为了眼部清晰可见,请尽可能配带细框的眼镜。
- 不得使用反射灯光的镜片或遮住眼睛的镜框。[墨镜、框架眼镜、镜片反光、遮住眼睛]
- 发型及配饰
- 应露出耳朵,清晰显示面部轮廓。
- 仅日常生活中一直戴假发的申请人允许戴假发。
- 不得配戴帽子或围巾。
- 如果佩戴饰品,应确保饰品不会反射灯光。[围巾、帽子、遮住耳朵、饰品反光]
- 灯光
- 明确焦点,灯光调节适度。
- S面部不得有阴影。[焦点模糊、灯光过亮、灯光过暗、面部阴影]
- 背景
- 照片应统一为白色背景,不得加边框。
- 面部不得有阴影。[彩色背景、背景阴影、加边框照片、户外背景]
- 服装
- 不得穿着制服、军装、白色衣服。
- 只有军人申请因公护照(外交护照或者公务普通护照)时才可穿着制服。
- 宗教服饰只限日常穿着该服装的宗教人士(神父、修女、僧侣)穿着。
- 学生允许穿着校服。[白色正装、军装(申请普通护照时)、制服(机组人员、航海人员)]
- 幼儿(7周岁以下)
- 照片尺寸须与成人照片规格一致。
- 面部长度(头顶至下颌):2.0~3.5cm
- 幼儿应单独拍照,椅子、玩具、监护人等不得出现在照片中。
- 幼儿应睁开双眼直视前方。[戴帽子、出现玩具、出现监护人、出现监护人的手]
修改日期 : 2018-11-26 10:55:18